自从1994年中国介入互联网,互联网在中国已经走过了15个年头。与此同时,作为互联网最为重要、主流和健康的网络交易模式,也已经由1997年的兴起,不经意的走过了一个轮回。 网络交易的迅猛发展,对传统的交易方式提出了巨大的挑战。网络交易在给消费者带来方便和实惠的同时,也同样带来了一些棘手的问题,诸如对消费者知情权、安全权、求偿权等等权利的侵害。而在1994年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市场经济条件下传统交易中消费者权益保护为基本面向,而对网络交易模式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则缺乏制度关照。 本文正是基于这一背景而展开深入的研究。从消费者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求偿权出发,介绍了网络消费者求偿权实现的特殊性、网络交易中消费者权益受损的具体情形以及如何完善和构建网络交易中消费者求偿权保护体系。其中,着墨介绍了网络交易消费者求偿权保护体系的构建问题,提出了三点切实解决网络消费者权益受损的建议:其一,社会征信机制的构建,征信机制的建设对消费者可以起到事前保护的效果,同时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网络消费氛围;其二,规范网络交易中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的特别义务,鼓励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应该本着以“消费者为本”的基本理念,进行交易和提供服务;其三,对网络交易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针对具体的事后救济方式,进行可行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