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甲午战争到日俄战争爆发约十年间,西方列强在中国展开了非常强烈的利权攫夺竞争,此项竞争所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其中掠夺中国矿产资源尤其激烈。东北作为清王朝的“龙兴之地”,地下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成为俄日争夺的目标。从光绪三十年至宣统三年(1904-1911年)的八年间,清末的收回矿权运动在直隶、山东、山西、河南、安徽、浙江、四川、云南、福建等省分别发动,而东三省由于其特殊性,没能像其他省一样发展成声势浩大的运动,但是清廷以及东北地方官员为了挽救既失的矿产资源,与俄日进行了旷日持久的矿权交涉。以往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关内省份的收回矿权运动,对于东北的矿权交涉研究不足,并且忽视对清廷以及东北督抚在矿权交涉中的作用的研究。本文主要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以清廷与俄日关于东北矿产交涉为中心,探讨清廷与东北督抚在矿权交涉中所起的作用以及所处的交涉立场。 通过对日俄战争后清廷与俄日关于东北矿产交涉的梳理,发现清廷在矿权交涉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在历次矿权交涉中,清廷基本能和东北督抚保持一致,在交涉过程中基本对俄日的态度十分地坚决。当然,清廷与东北督抚有时也会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存在分歧,这主要与清廷与东北督抚的交涉立场差异有关。清廷在处理矿案交涉时,侧重于从国家、外交层面进行考虑,而东北督抚则侧重于从地方利益出发。此外,清廷与东北督抚在对俄日交涉立场有其复杂性,清廷及东北地方官员既有对俄日坚决的一面,也有妥协的一面。所以,我们不能对清廷及东北地方官员在矿案交涉中的立场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