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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仙“七宗罪”

张勤

神仙“七宗罪”

张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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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西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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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在研究《太平广记》时,发现神仙也有其罪恶一面。神仙的罪恶主要表现在七个方面:“好色喜美、富贵骄奢变相敛财、嗜酒贪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暴怒无常、仙药的垄断、傲慢与惩罚”。神仙本是“至真至善”的化身,具有超凡的仙术和求真务实、积德行善、无欲无求舍己为人的美德。而神仙这“七宗罪”不仅违背了伦理道德上的“善”,表现“恶”的一面,并且其罪恶中“贪食、贪色、贪财”具有人性的“贪”的本质。神仙的“七宗罪”实质是“淫欲、贪婪、贪食、懒惰、暴怒、嫉妒、傲慢”与人性的七种邪恶面是相通的。神仙本是“美好”的代表,而神仙出现“七宗罪”的行为多是在社会不稳定的时期。自古以来多是赞美神仙形象的“高大与美好”,而材料中出现“神仙七宗罪”背后的创作原因是令人深思的。在不稳定的社会中,人们本寄希望于神仙来拯救自己脱离苦难的生活,但现实却是苦难无法摆脱,这种心理的落差推动了“七宗罪”神仙的孕育;以神仙的罪恶指控上层贵族生活的腐朽荒淫;对黑暗统治的折射;以及想要成仙而不能成仙的酸葡萄心理和成仙困难产生对仙界的否定意识都是“神仙七宗罪”在作品中呈现的因素。

关键词

神仙/七宗罪/《太平广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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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中国古代文学

导师

黄大宏

学位年度

2014

学位授予单位

西南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I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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