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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淫乱罪的认定问题研究——兼论刑法与道德的边界

侯金潇

聚众淫乱罪的认定问题研究——兼论刑法与道德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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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兰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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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聚众淫乱罪自马尧海案后引起了许多争论,刑法自规定聚众淫乱罪以来,20年才第一次据此判处犯罪人实刑,到底是刑法发挥了阻截功能还是对聚众淫乱刑事立法根本就是没有必要呢?事实上,该罪名在司法上确实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应“淫乱”行为的范围难以确定,以“聚众”作为客观要件并不合适等等。基本上,我国刑法中对于聚众淫乱罪的规定并不能反映对淫乱行为规制的立法本意。只有对于该罪认定进行理性的思考才能为法律的修改提供前提条件。而立法层面,该罪的存废涉及到公共秩序与个人自由的考量,是一国法律政策与法律文化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对于此案的讨论不仅仅牵涉到如何维持公共秩序,更重要的是涉及到法律与道德、法律与社会文化之间的相互关系问题,从而又引出了刑法介入道德边界等相关议题。将最低限度的道德义务上升为法律义务,用国家刑权力来保障底线伦理,才能在最大限度的保护人权、维持道德多样性的同时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

关键词

刑法/聚众淫乱罪/司法认定/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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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刑法学

导师

陈航

学位年度

2011

学位授予单位

兰州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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