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论文的目的是想解决一个问题:在中国制度是怎样变迁的? 从1970年代末期以来,中国经济获得巨大的成功。中国近二十多年来的巨大的经济成功中制度是怎样变迁的?已有的对中国制度变迁的两种解释有着共同的因果律的认识论基础,坚持经济人完全理性的假定。笔者认为在制度变迁的研究中,应该用演进的形成观代替因果律。制度演进的形成观不追求制度变迁的普适性一般舰律,而是把注意力集中于历史性中的制度的某一状态,在变化中的单一的事态上,观察具体的单一制度的形式、形成及其条件。这种方法是老制度经济学的方法。完全理性是主流经济学最基本的假设,这一假设具有四个特征:工具理性、愿望目标、内在一致性和最优化。由于经济主体的行动可能没有清晰可度量的目标,有时候有可能面临多个目标,完全理性假设面临目标困境;偏好逆转表明完全理性的内在一致性受到挑战;时间约束和现实世界的复杂性使最优化也陷入困境。由于现实世界的复杂性、主体有限认知能力和根本不确定性的存在,经济主体是有限理性的。经济学的基本假设从完全理性到有限理性的变化会更适合于用演进的形成观解释制度变迁。 在有限理性的假设下,把视角放在经济主体的行为和经济主体之间的互动上,从经济主体的行为的角度理解制度,同时考虑各个学派对制度的理解,论文将制度定义看成是人的行为型式和规律性,以及产生行为规律性的因素系统,例如规则、治理结构、规范、共有信念等等。制度变迁是指经济主体行为规律性的变化,或者是支持行为规律的制度要素——规则、组织和共有信念等的变化。 从演进的形成观角度看,制度变迁是制度在自我实施的过程中自我强化和自我破坏的机制的结果。制度的自我强化是制度在自我实施的过程中,改变了拟参数的数值,从而扩大了制度中包含的行为自我实施的范围;制度的自我破坏是制度在自我实施的过程中,改变了拟参数的数值,从而缩小了制度中包含的行为自我实施的范围。超过一定的临界点上,制度不再自我实施,此时制度发生了变迁。制度自我破坏甚至有可能使制度在环境没有变化的情况下,不能继续自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