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出入境边防警察职务犯罪问题作为执法者的一种极端腐败形式,其行为已严重危害了国家的主权和安全。本论文以刑法学基本理论为基础,结合出入境边防警察工作实际,围绕1997年以来出入境边防警察职务犯罪的40起典型案例,总结归纳了当前形势下出入境边防警察职务犯罪的主要法律特征;考察分析了当前社会条件下出入境边防警察职务犯罪的原因;借鉴警务实践中一些切实可行的作法,重新设计了当前防治出入境边防警察职务犯罪的对策。 本论文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根据刑法基础理论,对出入境边防警察职务犯罪的概念、类型进行定义和划分的基础上,总结归纳了出入境边防警察职务犯罪六个方面的特征:主体身份高度集合、犯罪动机单一、犯罪行为隐蔽、犯罪手段方法简单、影响涉外性和处罚明显偏轻;第二部分以康树华教授犯罪原因系统理论为框架,结合40起典型案例,在重点分析考察出入境边防警察职务犯罪的经济、体制、法制、司法等客观原因的基础上,也对出入境边防警察职务犯罪个体的观念、心理、文化因素等主观原因进行了分析研究;第三部分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部署,以建立教育、法制、监督并重的惩防工作体系为目标,结合出入境边防警察警务实践,从加强教育预防,正确引导权利;加强法制建设,合理规范权力;加强监督制约,防止权力滥用等三个角度对防治出入境边防警察职务犯罪的对策进行了重新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