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最小的执法单位。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国际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稳定及治安秩序问题层出不穷,同时,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环境下执法环境面临的新情况,公安工作改革势在必然,公安派出所改革首当其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公安派出所整体运作与管理,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工作中始终处于领导、支配地位,起着杠杆作用,能发挥出整体大于各要素简单相加之和的功能,创造出新的社会管理效能,直接影响着“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目标的实现,直接关系到治安稳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本文采取点面结合,以点为主的研究方法。以全国“三基”工程建设为核心的第四次警务改革浪潮为背景,通过综合研究公安派出所整体运作的多个构成因素,分析比较国内外若干国家和地区在公安派出所机构整合、推进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立足中山市公安派出所现有机构设置、警力资源及人口分布、既往发案等实际,提出了以合署办公形式整合公安派出所,以进一步优化警力资源,提升公安派出所队伍整体协调作战能力,有效规避因反复撤并机构及减少某个层级链条带来的风险;提出以贯彻落实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为载体,通过明确决策主体,领会决策内涵,规范运作模式,有效改观警察“机械化”带来的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感;通过激活传统群防群治主体,创新群防群冶工作模式,推动公安、治安、保安之间的联防联动,建设网格化治安巡逻防范网络,重新重视“群众路线”的传统优势,走治安防范的社会化之路,以期实现社会治安的长治久安,保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