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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道德哲学“是-应该”问题探究——兼论一种可能的价值形上学的建立

孔红艳

西方道德哲学“是-应该”问题探究——兼论一种可能的价值形上学的建立

孔红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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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中山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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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实践理性在应用中分别涉及到功用层次的、价值层次的和道德层次的“是-应该”问题,其中价值性和道德性的“是-应该”问题是西方道德哲学的核心问题,它们可以归之为“具有普遍必然性的规范判断如何可能”的问题。对此问题应该从两个方面回答:第一,从事实判断如何过渡到普遍必然的价值判断;第二,从事实判断或价值判断如何过渡到普遍必然的道德判断。其中,前一个方面在道德哲学中具有更为本源的地位。道德哲学的主要学派如功利主义、道义论、情感主义、现象学价值论以及元伦理学的语言分析和言语行为分析学派等,围绕这一问题提出了各种价值和道德理论,从不同的侧面促进了“是-应该”讨论的发展,但是未能从根本上实现从描述性的“是”向规范性“应该”的过渡。 为了解答这一经典难题,首先需要对价值性“应该”进行探究,因为价值性“应该”的建立对于“是-应该”讨论具有一种奠基性地位,它直接影响并决定着道德性“应该”的确立。为此,需要建立一种具有普遍必然性的价值形上学。以往的道德哲学家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论证价值形上学的建立,一种是经验主义路径,即通过人们事实上追求某种东西,推导出入们应该追求这种东西;另一种是现象学的描述方式,即通过现象学的情感直观把握价值质性。前一种方式始终未能跨越实然应然之间的鸿沟,因此无助于“是-应该”问题的解决;后一种方式通过情感直观描述事物的应该性,但由于缺少理性的辩护,因此不能从根本上建立具有普遍必然性的价值形上学。如果采用哈贝马斯所提出的、经翟振明改造的协辩理性路径,并通过一种现象学意义上的“本底抉择”,则能够揭示出协辩理性存在者自身的主体性所蕴涵的必然价值,由此完成从现象学描述性的“是”到第一个规范性“应该”的过渡。不仅如此,主体性的价值原则还可以包容功利主义、道义论、德性论甚至情感主义伦理学的一些积极因素,并且可以为传统道德哲学基本问题提供一种新的解答。这一理论也存在着一些困难,这些困难与协辩理性自身的限度有关。

关键词

西方道德哲学/价值形上学/体系构建/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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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博士

学科专业

外国哲学

导师

翟振明

学位年度

2006

学位授予单位

中山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B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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