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试论近代中国土地制度的变迁

试论近代中国土地制度的变迁

高继红

试论近代中国土地制度的变迁

高继红1
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 1. 南开大学
  • 折叠

摘要

西方制度经济学家认为,经济增长的关键在于制度因素。将此观点应用到农业中,则可以认为土地制度是农业发展关键因素中之关键,因为在与农业相关的诸种制度中,对生产者积极性的发挥,以土地制度的激励或抑制作用最为直接。在以农为本的国度里,"历朝的治乱,悬于土地制度的兴废;国计民生的安危,基于土地制度正确与否"当不是夸张之辞。要洞悉近代中国经济发展的状况乃至整个社会政治结构的变迁,首先要从研究土地制度的变迁开始。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以来,土地制度研究一直是众多学者感兴趣的课题,但迄今为止,就笔者所知,尚无对近代百年来土地制度演变的趋势、规律及原因的综合探讨。笔者认为这种对土地制度演变的综合探讨不仅能使了解过去,而且可助预测未来,意义重大,因此不惮流于粗浅之嫌,就此做了初步的偿试。 近代中国的土地制度从总体上说没有突破传统的土地私有制在土地所有制中占主导地位、租佃关系是农村社会关系的主旋律以及土地经营主要以家庭为单位的框架。但是随着封建社会末期商品经济发展的加速,和传统社会结构的开始瓦解,在传统制度框架的以上三个方面中,都发生了显著量的甚至少量质的变化。这些变化反映出我国农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并非象一些学者所说是停滞的,而是缓慢向前发展变化着;同时表明我国传统农业的内部孕育着新的生产方式的萌芽。本文分三章分别论述近代中国土地制度这三方面的变化。第一章:土地所有制的变迁。分析了在统治地位没有动摇的土地私有制内地权分配的变化;土地私有制外,作为一种古旧生产关系强性沉淀的土地官有公有制的瓦解和以股份所有制形式存在的农业公司的兴起及失败;以及洪秀全、孙中山试图改变土地私有制的偿试。第二章:土地租佃制度的变迁。分析了对生产力水平有重要影响的三种制度安排的变迁:地租形态由实物分成到实物定额再到货币地租(定额)的演变及对生产力的影响;封建社会晚期新形成的押租、预租制在近代的盛行及对生产力的的影响;导致土地使用权物权化从而使土地产权的概念具有现代色彩的永佃制的发展、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及其特殊的历史意义。第三章:经营式农业的产生与发展。经营式农业是指突破了传统的家庭式经营方式,以商品生产为主要目的,雇工从事耕种的土地经营。本章考察了经营式农业在近代的发生发展状况,分析了其产生与发展的历史条件及其进步性,并试解释其发展缓慢的原因及在江南和华北呈现不同发展进程的原因。最后,结论部分通过对以上三章内容的提炼及理论分析,得出以下三个论断:(一)商品经济的发展是近代中国土地制度变迁的最重要根源;(二)近代土地制度的变迁体现出一定程度产权结构的优化;(三)近代土地制度变迁进程缓慢,其根本原因为传统社会政治结构较强的应变能力和韧性及传统意识形态演变的迟滞。

关键词

农业经济/土地制度/历史演变/经营模式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中国经济史

导师

赵津

学位年度

2000

学位授予单位

南开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F3
段落导航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