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近年来,随着中国对外贸易的迅速增长,中外贸易摩擦越来越多,根本原因在于贸易保护主义的存在。尽管当代世界各国贸易政策的总趋势是自由化,但贸易保护主义依然存在,反倾销已经成为各国惯用的手段。 我国出口产品面临反倾销挑战越来越严重,反倾销中"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企业应诉的核心瓶颈和最大障碍。而无论是GATT还是WTO都没有对"市场经济地位"给予清晰的界定和明确的标准,对于"市场经济地位"的定义或判定标准都存在于欧美等主要贸易体的国内贸易法中。20世纪90年代以来,这把"有弹性的尺子"成为中国企业遭受不公平制度的渊源。然而,"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只是恶化我国在国际反倾销中的困境。争取到市场经济地位确实可以给中国的外贸出口营造良好环境,与此有关的应诉劣势自然也能减轻。但是认为中国企业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就能摆脱目前连遭反倾销诉讼的困境,则是一个误导企业行为的观念。必须清楚地认识,市场经济地位并非反倾销诉讼中唯一的决定因素,真正起决定作用的是在某一特定时期,一国经济发展战略以及相关企业的具体行为,包括企业的生产出口运作是否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他的出口是否具有竞争力,还有我国企业在面对国外反倾销调查时,是否能坚决应战等。 因此,中国的出口企业要切实提高自身市场化程度,强化国际竞争力,同时进一步加强自身应对贸易摩擦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