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各领域中外交流的日益广泛,我国与其他国家在各领域的国际合作也愈加频繁,涉及的法律活动与法律纠纷也随之增多。可以说,在对外的法律交流中法律翻译不可缺少。国际交往间不可避免涉及各种形式的法律文件翻译,例如宣言,条约,合同,协议以及国际法规。因此,法律翻译不可或缺。此外,法律翻译也对促进中国法制建设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语言学习中,法律语言翻译研究是翻译研究的一个分支学科,是对翻译学体系的一个重要补充。本论文以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1958年财产法》翻译为例,探讨了法律文本在翻译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本论文,第一、二章先介绍了翻译项目的背景、文本性质和翻译过程。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Victoria)《1958年财产法》是由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法律改革委员会在1958年颁布,并在2008年最后修改完成。我们小组成员翻译的是正式修改后的版本。论文第三章分析了法律翻译的一些基本原则如:准确性及精确性,一致性及同一性,清晰及简练和法理性。论文的第四章分析了法律语言和词汇特点,如古体词翻译,法律副词翻译,法律术语翻译;句法特点及翻译,如简单句,关系分句,长句的翻译。 论文的最后一章是翻译实践总结,总结了翻译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克服、困难的策略及本论文对法律翻译的借鉴指导意义。 此次翻译实践,译者运用了直译法,意译法,转换译法和前置译法等翻译技巧。鉴于法律文本翻译的特殊性,译者要考虑到译者的主体性,采取上述策略使得译文更符合中文法律的使用规范,增强译文的可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