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年人口数量日益庞大,养老问题逐渐突出,特别是七十年代末开始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又使家庭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此,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传统的家庭养老将面临巨大的挑战。同其他老龄化国家相比,我国的老龄化是在经济尚不发达的情况下到来的,受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实行社会养老也面临巨大困难。而居家养老这一养老方式的提出和实践,无论是从经济成本,还是文化观念、养老覆盖的范围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看,都是目前以至未来一段时间我国城市养老的重要方式。 居家养老的基本内容是劳务服务由社会承担,精神慰藉由家庭承担,物质保障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承担。居家养老方式的建立,对减轻国家负担,弥补传统家庭养老的不足,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充分发挥社区的服务职能,可以有力地推进居家养老事业的发展。社区服务可以为老年人提供家务照料、上门服务、康复保健、心理咨询及应急服务等。社区为老年人服务的最大特点是它能承担部分原来由家庭提供的关心和照料,还将有利于社区成员发扬互助自助精神,鼓励和促进居家的老年人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与自愿活动等,从而更能满足老年人情感回归的愿望。居家养老社区服务不仅是老年人的需要,也是老年人子女的需要和社会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