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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与反思:一线社工建立职业自主性的限制与可能

杨薇

实践与反思:一线社工建立职业自主性的限制与可能

杨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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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中山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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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研究旨在了解职业自主性对于身处于其中的一线社工的意义。通过文献回顾,本文从两个层面来理解职业自主性的内涵:一是建立职业群体的自主性,即由谁掌握该职业生存和发展的权力;二是个人实践的自主性,即一线社工不受外界干扰以专业化的方式从事实务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从社会建构的角度来看职业自主性,自主行为的产生依赖于人们内在生活其中的特定社会关系和权力结构。在此基础上,本研究运用质性研究方法,通过对一线社工的访谈,揭示一线社工在四种力量(国家、职业、组织、服务使用者)的张力下建立职业自主性的复杂情境,并进一步理清一线社工建构职业自主性的策略性反思。 本文引入Dickens用来分析社会政策和社会工作而提出的“社会工作菱形”框架,结合第一轮访谈过程中一线社工认为影响建立职业自主性的本土概念,从国家(国家政策、政府角色定位、政府开支、政府“孤岛”、行政方面)、职业(职业自身、职业从业人员)、组织(组织自身、组织与组织之间)和服务使用者(对政府认可度、专业VS非专业)四个层面揭示出影响一线社工建立职业自主性的现实图景。研究发现,“社工职业自主性菱形”四角的力量并非均衡,其中国家对职业自主性的影响最大,这种影响不仅体现在国家对职业自主性的直接影响,也体现在国家透过其他三角(即职业、组织、服务使用者)对职业自主性的间接影响。 再者,透过一线社工对于自身处境的策略性反思,本文描述了当一线社工面临国家这一层面的限制时,如何诉诸于职业、组织、服务使用者,获得一种“推力”,以此获得自身发展的独立和自主。首先,社工可以扮演中间人的角色,整合国家、市场和民间三种资源,更好促进弱势社群自主发声并推动相关服务的开展;其次,社会工作真正的职业权力在于其行为背后所恪守的价值理念,而非技术性的知识和技巧;最后,社工不应该作为原有制度的牺牲品,如果社工相信改变,也应该相信可以为重塑制度本身而贡献力量,这种力量的源头就是服务对象本身。

关键词

社会工作者/职业自主性/资源整合/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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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社会工作

导师

罗观翠;郑广怀

学位年度

2012

学位授予单位

中山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C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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