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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行政法中的具体适用研究

王显光

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行政法中的具体适用研究

王显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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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兰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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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诚实信用作为一项法律原则首先只适用于民法、商法领域,随着社会经济和社会民主法治的发展,此原则的适用逐渐扩张至公法,尤其是行政法领域,行政法治的不断发展,公民对政府的要求越来越高,政府与公民的关系也在不断的变化,政府正在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从“集权行政”向“参与行政”转变。行政法的发展需要诚信行政的法治理念,诚实信用原则指导和规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以行政法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为基本论题,包括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理论分析部分,主要提炼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分析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行政法中的确立与发展;第二部分主要分析诚实信用原则适用的基本含义、适用背景和适用条件,是行政法诚实信用原则具体适用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是本文的重点,主要研究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行政法中的具体适用,从行政法律关系的三种不同类型,即行政管理法律关系、行政补救法律关系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中分析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行政法中的具体适用;第四部分分析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行政法中具体适用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以前的学者和专家都则重于行政法诚实信用原则的理论问题研究,而本文的核心部分是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行政法中的具体适用,分析诚实信用原则在行政法律关系中适用的重要性,而在政府与公民关系的变化和政府角色的转变中,最重要的是在行政法诚实信用原则的指导下建设诚信政府,一个诚实信用的政府是我国实现民主法治,政通人和的必要条件。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对于我国诚信政府建设和行政法治建设起着重要作用,必须重视诚实信用原则在行政活动中的适用。

关键词

行政法/诚实信用原则/权益保护/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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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导师

周桂党

学位年度

2011

学位授予单位

兰州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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