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一位身处浪漫主义时期的古典主义作曲家,约翰内斯·勃拉姆斯(Johannes Brahms,1833年5月7日-1897年4月3日)以其创作中的古典手法与浪漫精神的糅合而备受评论界的推崇,甚至有一些评论家将巴赫、贝多芬与勃拉姆斯合称为德国音乐史上的“三B”(The Three Bs)。 由于家境不裕而自15岁起开始独立生活的勃拉姆斯,是一位创作与演奏并重的作曲家,少年勃拉姆斯因在出生地汉堡的小酒店演奏谋生,而开始编写一些娱乐性的钢琴小曲。在勃拉姆斯创作生涯的初期,钢琴作品占据统治地位。 与中青年时期的交游广阔所不同的是,晚年的勃拉姆斯有避世归隐的消沉趋向,自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末期开始,他的作品数量日趋减少,并回归钢琴曲这一体裁。作于1893年的勃氏作品编号118的《钢琴小品集》即是勃拉姆斯这一时期的作品,在其生命的最后四、五年中所创作的钢琴作品(Op.116-119)里的17首小曲中共有11首是间奏曲(Intermezzo),可见晚年的勃拉姆斯对这一体裁的情有独钟。本文将对Op.118中的四首间奏曲,一首叙事曲和一首浪漫曲进行演奏分析,并着力于挖掘其深层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