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河南省土地流转“非粮化”问题研究

河南省土地流转“非粮化”问题研究

李超尘

河南省土地流转“非粮化”问题研究

李超尘1
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 1. 河南师范大学
  • 折叠

摘要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国内粮食生产,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不断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1]。但是,我国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紧张,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速度在不断加快使人地矛盾日趋尖锐。河南是我国的农业大省,在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近年来,伴随着农村土地流转的加快,各种“非粮化”现象异常明显。适度的“非粮化”有利于提高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收益和农民收入的增加;但是过度的“非粮化”会严重威胁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如何正确对待高效农业与粮食作物的关系,如何正确把握农村土地流转“非粮化”现象是否过度,是正确处理“非粮化”问题的重点。本文将农村土地流转后“非粮化”的相关理论与河南省农业发展的实际相结合,研究河南省农村土地流转情况和农村土地流转后“非粮化”发展现状进行阐述,并通过分析“非粮化”的成因,并为此提供决策依据。 本文首先介绍我国土地流转模式,包括土地互换、土地出租、土地股份合作、土地入股、土地转包。其次,在此基础上分析河南省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得出近几年河南省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速度加快,流转主体也随之增多。分析河南省农村土地流转后“非粮化”的现状及影响,发现河南省土地流转后非粮化情况日益加剧。最后,站在流入方、流出方、政府三个方面对河南省农村土地流转后非粮化的原因进行分析。并结合河南省实际提出相应对策:完善国家政策,提供经济保障。首先,完善种粮补贴,减轻农民负担;其次,健全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提高农民积极性。第二,加强科技投入,提高粮食产量。第三,建立健全法律监管制度。

关键词

土地流转/非粮化现象/种粮补贴/最低收购价格/监管制度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农村与区域发展

导师

胡国恒

学位年度

2015

学位授予单位

河南师范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F3
段落导航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