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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地区涉农职务犯罪调查报告(2011.1-2014.7)

王忆哲

阜新地区涉农职务犯罪调查报告(2011.1-2014.7)

王忆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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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沈阳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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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对于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地位不可撼动。近年来,我国在统筹城乡发展过程中,涉农资金投入日益增多,农业部门工作人员手中权力越来越大,一定程度上为涉农职务犯罪提供了空间。涉农职务犯罪制约农村发展、损害农民利益、有碍农村稳定,危害结果显而易见。 辽宁省阜新市地处辽西,辖区共有农业人口约105万,耕地面积564万亩,人均占有耕地5.4亩,人均占有土地及耕地面积均列全省第一位,以其为涉农职务犯罪情况的调查和研究对象,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意义。为此,本文运用了调查法、个案研究法、经验总结法等研究方法,以阜新市检察院2011年以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的司法实践为研究对象,分析涉农职务犯罪主要特点,挖掘涉农职务犯罪的深层次原因,并提出针对性的预防对策,以有效遏制涉农职务犯罪的发生。 全文共分为四章: 第一章主要介绍阜新市查办涉农职务犯罪的基本情况,包括办案总数,涉案人员情况,案件类型等等。自2011年以来,截至2014年7月,阜新市检察机关在三年半的时间里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237件415人,其中查办涉农职务犯罪84件157人,分别占立案总数的35.4%和37.8%,挽回经济损失274.61万元。 第二章归纳阜新市涉农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通过对阜新市2011年1月—2014年7月查办的84件涉农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分析,总结出五个特点,即犯罪主体相对固定、犯罪所涉领域广泛、犯意明确手段直接、共同犯罪情况突出、作案时间长且隐蔽。 第三章分析涉农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客观上主要是由于农村权力相对集中、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执法打击力度不足以及监督制约不到位,主观上与村干部素质不高、法律观念淡薄、特权思想膨胀等因素有关。 第四章提出涉农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主要是抓住涉农资金发放和项目监管、惠农信息公开等关键环节搞好预防,加大打击力度,同时要完善相关立法,明确法律适用,此外,还要加强监督制约,落实对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警示教育。

关键词

涉农职务犯罪/犯罪成因/司法实践/预防对策/监督制约/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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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法律

导师

宋智慧

学位年度

2014

学位授予单位

沈阳师范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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