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王老吉公司与加多宝公司互诉红罐包装装潢侵权,对红罐包装装潢展开争夺之后,该案引发了社会各界的激烈争议。该案主要存在三个争议焦点:一是涉案知名商品是“王老吉凉茶”还是加多宝公司生产的凉茶;二是涉案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装装潢权应当归加多宝公司还是王老吉公司;三是涉案知名商品的包装装潢权与商标权是否可分。解决以上争议的关键在于,在确认涉案知名商品归属的基础上,进而确认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装装潢权归属,最终确认知名商品的商标权和包装装潢权是否可以分离。首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法院司法判例等实践做法,认定知名商品应当依据个案判断原则,从商品的生产和销售时间、销售量和销售额、市场份额、广告宣传程度、市场知名度、获奖情况等因素来判定,由此,对王老吉加多宝红罐包装装潢案件进行个案分析,可知本案涉案知名商品是加多宝公司生产的凉茶。其次,根据我国相关理论和司法实践,对知名商品包装装潢权的认定主要依据在先使用原则和贡献原则,本案涉案包装装潢最早由加多宝公司使用,并且加多宝公司对红罐的知名做出了主要贡献,本案知名商品包装装潢权应当归属于加多宝公司。最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定和效力、公平原则,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和商标权可分之说合法合理,故本案涉案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应脱离商标权所有者王老吉公司,而归属于加多宝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