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60年代美国枪支管制问题,一直是研究美国问题的专家学者非常感兴趣的论题。联邦政府介入枪支管制是在20世纪30年代,真正主要的枪支管制法,出现在20世纪60年代。60年代,美国枪支犯罪增多,尤其是美国总统肯尼迪、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等被刺杀的恶性事件,使枪支问题凸显出来。这些刺杀事件,成为推动美国20世纪60年代枪支管制立法的直接原因。《1968年枪支管制法》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枪支管制立法的主要成果。 枪支管制问题是美国棘手的政治问题。美国是世界上少数准许公民个人持有枪支的国家之一,这有着深刻的历史渊源和宪法渊源。私人持有枪支的传统是美国在殖民地时期逐渐形成的,宪法第二条修正案为这一传统的神圣不可侵犯提供了保障:“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须的,因此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从这个意义上讲,枪支管制与否、立法成功与否不只是涉及减少犯罪、保护公民人身安全的立法与行政管理问题,而且是涉及对宪法第二条修正案的理解问题,是涉及公民权利和公民自由的宪政问题。所以《1968年枪支管制法》通过,有深刻而复杂的政治原因。 本文以《1968年枪支管制法》为研究对象,通过对这一立法通过的背景、过程、结果和该法案具体内容的剖析,来阐述《1968年枪支管制法》的在美国联邦枪支管制历程中的巨大影响和作用,在看到《1968年枪支管制法》的巨大影响和作用的同时,也应看到美国联邦枪支管制立法的作用也是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