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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弗里德曼的法律文化观

王雪

论弗里德曼的法律文化观

王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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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黑龙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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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科学技术飞速进步与快速发展的条件下,经济也开始进入到了大发展、大繁荣的时代。此时在经济基础的强有力支持下,民众便开始了对“上层建筑”领域的追求。学界将上层建筑拆分为思想层面上的和政治层面上的,其中思想上层建筑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宗教、文学艺术、哲学等意识形态;政治上层建筑囊括了警察、法庭、监狱、政府机构、军队、政党和社会集团等。我们的理论学术研究就属于思想上层建筑层面的内容,本文所讨论的便是美国法社会学家劳伦斯·M·弗里德曼的法律思想理论。 从学术派系来看,劳伦斯·M·弗里德曼受到了现实主义法学的一些影响,从一个基本的社会视角来概括法的现象,再进一步构建统一的理论体系,也正是因此他的理论展示了法社会学概论的一种典型。劳伦斯·M·弗里德曼研究美国的法律文化是通过运用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在研究中他没有讨论法律文化这个抽象的概念,而是从美国人当时的具体权利意识作为研究开端。他认为美国的法律文化已经从曾经的追求自由、平等和公正演变为一种对个人主义和个人选择的崇尚。人们可以在很多层面来谈论、理解法律文化。弗里德曼不是像其他人一样从内部观察,但他却是从外部来观察,试图从社会科学观点研究法、法律和法律制度。文中从弗里德曼在其专著中所描述的当代美国社会的现状、人们的思想观念入手,来探析美国的法律文化以及弗里德曼的法律文化观。

关键词

弗里德曼/法律文化观/美国/法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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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法学理论

导师

杨昌宇

学位年度

2016

学位授予单位

黑龙江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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