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展高智能含量、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现代服务业,是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衡量区域综合竞争力和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转型与产业升级,实现我国新一轮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强大动力。由于营业税全额征税且不能抵扣的特点,导致现代服务业企业面临严重的重复征税,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成为制约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国家为解决以上问题,决定对现代服务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的税收政策调整,引导现代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本文以江苏为例,运用政策评估相关理论,分析“营改增”政策实施对企业税负降低及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效应,了解“营改增”政策实施的调控效果。同时,通过分析,发现“营改增”政策实施存在的不足之处,如改革范围边界模糊、税率档次设置过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过高等问题。针对不足之处,提出相应的优化建议,并为后续制定现代服务业税收政策体系提出一些对策。 现代服务业“营改增”政策实施从上海单个城市的试点,到全国范围内的扩围,再到其他行业的推广,在改革方向、实施路径、税率设计等内容方面已不断成熟,达到了消除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目的。通过江苏执行情况看,现代服务业“营改增”政策实施,使我国现代服务业的税负大幅度降低,促进了现代服务业与制造业的脱离,加快了现代服务业专业化发展的步伐,基本实现我国产业升级、深化产业分工、推动企业创新、扩大内需、改善出口等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