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命题是逻辑学中的一个重要词项。自亚里士多德首次提出“命题”这一概念并对其进行论述后,命题问题就受到逻辑学家的关注。密尔是对命题进行诸多探讨的逻辑学家之一,他对前人研究工作提出新的看法和主张,形成了其独具特色的命题思想。本文对密尔的命题思想尝试进行系统的梳理、概括并做出初步的评价,全文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集中介绍了密尔逻辑思想的特点,主要有四个特点:分别为密尔对逻辑学内涵理解的融合特点;其归纳思想的经验因果特质;其逻辑思想的认知特点以及应用特点。对第一个特点的理解利于我们对密尔的逻辑思想有整体把握;对第二、三特点的理解利于我们对密尔逻辑思想内容的细致解读;对第四特点的理解便于我们抓住密尔的逻辑思想和其政治经济学思想的紧密关联点。 第二部分详尽论述了密尔名称理论的主要内容。这一部分从两个方面进行探讨,一方面论述密尔将对名称的分析作为其命题观的逻辑基点的原因,一方面论述名称理论的内容。他将名称分析作为探究命题首要工作的原因有三:第一,密尔重视理顺语言学和逻辑学的关系;第二,名称使用时要有明确的指称,名称表达的是东西本身而不是关于东西的观念;第三,名称是命题的构成成分。 第三部分论述命题思想的主要内容,是全文的核心部分。首先,密尔将判断和命题做出了一个区分,明确他所讨论的命题;其次,密尔界定了命题的本质并提出了构成命题的两种方法;进而,提出大部分命题所肯定的内容都包含在五种关系中;再次,他将命题以是否具有信息这一标准进行分类;最后,从命题的本质和对命题的分类中得出密尔命题思想与当代命题认知观的联系。 第四部分主要围绕密尔命题思想的当代影响展开。首先,对密尔命题思想作出整体性评价;然后,将其与弗雷格、罗素命题观加以比较;最后,在此基础上,本文对密尔命题思想进行梳理,探究了其命题思想带给当代命题问题研究的哲学意义与重要启示,以期能够使密尔命题思想的宝贵价值以及密尔在逻辑学史中的重要地位被充分展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