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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户制视角下的户际纠纷与户际调解——以河南省永和社区占地纠纷调解为例

张会

家户制视角下的户际纠纷与户际调解——以河南省永和社区占地纠纷调解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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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华中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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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以河南省永和社区占地纠纷为研究个案,根据事件的发生经过,着重梳理了其中涉及到的户际纠纷与户际调解过程,并在此基础上从家户制的理论视角分析纠纷农户双方的动态博弈过程以及由此对于村庄治理形态的影响。 文章认为,中国乡村社会虽然历经现代化的洗礼,但始终保留着传统乡土社会所具备的人情基因。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人情交织的熟人社会,依靠熟人圈子的力量,农户在面临户际纠纷时往往以此为武器,来获得舆论高地与道德制高点。在没有外界力量的干预情况下,人情关系所造就的差序格局发生作用,并将弱势的一方形成道德权力,从而形成不对称优势,促进户际纠纷向情感调解的方向发展。与此同时,中国乡土社会又是有着悠久的家户制传统的社会,户际纠纷与户际调解不能离开这一本源性的制度背景。 因此,本文将永和社区户际占地纠纷与户际调解归纳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以情动人”阶段。在这一阶段,张新民一户与杨勇一户进行情感博弈,作为博弈的弱势一方,张新民“动之以情”。力图通过人情来感化杨勇一户,但最终由于威慑力不足而宣告“调解斡旋失败”。第二阶段是“晓之以理”阶段,在这一阶段,村民张新民改变博弈策略,不再与当事人进行直接的人情调解,而是寻求第三方(村委、村干部)的介入,利用“摆事实,讲道理”来维权。面对强硬的三方介入,户际纠纷进一步扩大,矛盾也迅速激化,最终导致占地纠纷的当事双方“各说各的理”,村干部的调解介入以失败而告终。第三阶段是纠纷调解转折的关键阶段,在这一阶段,博弈弱势方张新民一户再次调解策略,通过“情理联结”来寻求达成最终的调解方案。在情感与道理的双重攻势下,永和社区占地纠纷得到圆满解决,从而避免了农户双方“对簿公堂”的结局。 在户际纠纷与户际调解的过程中,情理调解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这对于我国当前新农村建设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笔者认为,在家户制的背景下,我国乡村社会的治理仍然离不开情与理运用。尽管当前我国农村不断向现代化转换,村民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但处在人情社会的农户对于情理思维的惯性将持续存在。因此,在当前乡村社会的治理过程中,情理联结是必不可少的治理策略。

关键词

家户制/户际纠纷/户际调解/情理联结/乡村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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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政治学理论

导师

刘金海

学位年度

2016

学位授予单位

华中师范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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