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孔子美学中“乐”的内涵,历代文学家、美学家及文学美学评论者都有不同的界定。基于中国古代并没有美学这一独立学科,且大多理论均来源于西方,因此在融合发展的过程中,中国古代美学被赋予了众多不确定性的定义和内涵。即至今为止,中国美学并没有一个被普遍认同的固定性定义和内涵。孔子美学及其中“乐”的审美内涵更是如此。因此,笔者认为,在中国美学不断被重视和发展研究的今天,对孔子美学中“乐”的审美内涵的界定、阐释和总结是十分必要的。这不但有利于更深入地认识孔子美学,同时也对中国古代美学的进一步研究、发展和传承有着重要价值。因此,本文旨在立足于《论语》文本,对其中所涉及到的48个“乐”字(包括通乐的“说”字),从乐(yuè)和乐(lè)两方面进行审美内涵上的分类和阐述,并探讨孔子美学中的“乐”的美学思想对后世的重要影响和意义。 本文除绪论之外,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论述: 第一部分阐述“乐”(yuè)在《论语》中的审美内涵。主要阐述“乐”(yuè)的娱乐性和超越性两方面的审美内涵。娱乐性的审美内涵主要分为感觉上的享受和情感上的共鸣两部分;超越性的审美内涵则注重与诗、礼进行一定的比较研究,从而探讨区别于二者的“乐”(yuè)所具有的超越性的独特审美内涵。 第二部分阐述“乐”(lè)在《论语》中的审美内涵。创新性地分别以人、艺术和自然为视角,探讨“乐”(lè)关于人生,关于文学艺术以及关于自然三方面不同的美学释义。 第三部分则探讨孔子“乐”的美学思想对后世的影响与意义。从“乐”(yuè)、“乐”(lè)两方面进行积极性和消极性影响的分析和阐述。这对于当下所倡导的华夏民族审美品格的展现和传承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