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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人权观研究

张枫霖

马克思的人权观研究

张枫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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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华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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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马克思的人权观是在批判、继承资产阶级人权思想和德国古典法哲学人本主义思想以及空想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来的,马克思发现了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下人权观的局限和狭隘。马克思的人权观是逐步形成、发展和成熟的,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从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以及他在《莱茵报》担任主编时发表的三篇文章是马克思人权观的初步形成阶段,这一时期的马克思主要是精神层面的研究和探索。《<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和《论犹太人问题》是马克思人权观进一步发展的理论成果,马克思开始由精神层面转向政治解放的探究。以《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共产党宣言》、《资本论》为代表,标志着马克思的人权观走向成熟,揭露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规律和生产关系,指出只有通过革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才能实现全体公民的人权。 马克思的人权观的本质内涵是分工、所有制、异化劳动与人权,以及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与人权,马克思人权观的理论特质是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具体与抽象的统一以及现实性与理想性的统一。我们正是要透过现象去分析、探究马克思人权观的这些本质内涵和理论特质。 中国共产党人为了适应我国的具体国情和不同时期经济社会的发展,将马克思的人权观与我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创造性的发展了马克思的人权理论,丰富了我国的人权理论体系。

关键词

马克思/社会本质/人权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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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马克思主义哲学

导师

周世兴

学位年度

2016

学位授予单位

华侨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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