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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利主义守法理论研究

王超烨

功利主义守法理论研究

王超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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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南京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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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功利主义守法理论发轫于古希腊时期,德谟克利特、亚里士多德与伊壁鸠鲁分别在其幸福论、法治理论与快乐哲学中对守法义务和守法理由进行了功利式的阐述,这种阐述在启蒙运动时期又展现于霍布斯与洛克的契约论、休谟与斯密的道德哲学以及爱尔维修与霍尔巴赫的利益论中,最终成熟于边沁与穆勒的功利主义哲学中,并在现代分化为行为功利主义守法理论与规则功利主义守法理论两支。 功利主义守法理论认为,当守法相比违法更有利于大多数人的幸福时,公民便具有守法的道德义务,这种守法义务需要靠利益激励、习惯引导与良心辅助这三大守法动机才能转化为守法实践,而守法实践具体又分为以服从为中心的消极守法模式、以维权为中心的积极守法模式与以为公为中心的积极守法模式。 功利主义守法理论在理论上的贡献在于其提出了建立在新的基础上的守法理论,并对后世其他法学流派的守法理论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其实践意义在于其降低惩罚在公民守法中所占比重、推动从消极守法向积极守法的转变和促进法律制度的改良和变革;其理论与现实局限在于守法义务论证不当、守法动机过于简化和守法理论难以执行。

关键词

守法理论/功利主义/守法模式/道德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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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法学;法学理论

导师

龚廷泰

学位年度

2017

学位授予单位

南京师范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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