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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恶报应观视域下的三教融合

邱明

善恶报应观视域下的三教融合

邱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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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山东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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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善恶报应,是植根于中国的本土思想,最早见于先秦儒家的典籍当中,如《尚书》有言:“为善,天降之百祥;为恶,天降之百殃”、“天道福善祸淫”,而最被人熟知的是《易传》中的“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在儒家看来,善恶与福祸之间是一种明确的对应关系。儒家注重现世的报应,强调福祸自召,受报主体以个人为主,但也影响家族和后代,带有明显的功利化倾向。先秦儒家的善恶报应观以性善论为哲学基础,虽然缺乏严密的逻辑论证,但报应的主宰、承受的主体、善恶标准以及作用途径等框架已经基本完备。正因为有此文化土壤,佛教的“因果报应”和道教的“承负报应”思想才能得以在中国大地上生根发芽、开枝散叶。 传统报应观最大的理论缺陷在于无法解释现实中善恶无报的现象。人们不明白为何行善反得恶报,为恶反得善报,因此传统报应观受到强烈质疑。此时中土社会急需新的报应理论来解释这一现象。随着佛教传入,道教兴起,佛道二教的善恶报应思想皆可以圆满地解决这一问题,因此广受欢迎。佛教将受报应的期限延长为“三世”,即今世、来世、后世,从而解决了今世善恶无报的问题。佛教的因果报应以“三世十二因缘”、“六道轮回”为理论架构,强调业报的自作自受,以超脱轮回为终极追求。道教的“承负报应”则认为个人在受自己善恶行为带来的报应之余还要承负先人的功过,个人的善恶罪业也会承负给子孙后代,所以今世的善恶无报则可归咎于祖上积累善恶的多寡。道教的“承负报应”强调报应可以自作他受,以追求长生成仙为终极目标。 儒佛道三教的善恶报应观各具特色,三者在善恶标准、受报主体以及救赎方式等方面有着很大的不同。但六朝之后,儒佛道三教的善恶报应观开始出现相互吸收、借鉴的融合面相。本论文将从儒佛道三教善恶报应思想的理论建构、融合原因、互动过程以及融合的社会效应四个方面对三教融合的问题展开探究。

关键词

善恶报应观/儒家/佛教/道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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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中国哲学

导师

刘玉建

学位年度

2018

学位授予单位

山东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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