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养老是一个国家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它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职责,有时更是一个国家、社会应当担负的责任。英国在世界上较早地构建起比较完善的养老体系,其中中世纪晚期英国养老方式的转型与发展在整个养老保障体制发展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中世纪晚期英国独特的社会环境造就了其乡村地区与大多数传统社会不同的情形,形成了以财产为交换媒介的多种养老方式。传统的家庭养老无法满足社会发展需求,养老逐渐越出家庭范畴,成为一种社会性问题。在这一过程中,英国乡村养老方式出现转型,单一的家庭养老方式向家庭、宗教和社会三方面扩散,这三者凭借自身特点和优势,逐渐构架起多样化的养老方式。传统家庭养老方式出现新的转机,非亲属关系的邻里、陌生人也成为养老的人选,家庭养老人选在范围上有所扩大;宗教养老在维持的同时也有所收缩,其修道院的机构养老影响了世俗社会的选择,并在慈善方面树立了榜样,积极地联合、统一各地基督教会的力量,使得养老事业组织化、规模化、统一化;在国家制度尚未成熟之前,社会养老结合了村庄共同体和社会富有阶层的力量,逐渐凸显和发挥其自身作用,并在养老体系建设方面做出了贡献。这三者之间相互补充,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将养老纳入可控的范围之内,并构架起近代英国养老的基本方式。同时,养老关系的达成、养老商定与保障也基本上得以继承和保留,并且养老内容更加详细、养老保障更加规范。这些对目前我国农村地区养老问题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和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