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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为官不为”治理研究——以武汉、咸宁、荆门为例

杨兰

新时期“为官不为”治理研究——以武汉、咸宁、荆门为例

杨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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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华中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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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入推进,权力逐渐被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广大干部为人民服务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民族伟大复兴打下坚实的基础。但仍然有少部分领导干部为人民服务的积极性不高,钻制度的空子,出现“为官不为”的现象。本文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立足相关制度建设和监督体系建设理论,通过结合湖北省整治“为官不为”的具体案例,探讨治理“为官不为”的有效路径。 以湖北治理“为官不为”问题为例,通过调查总结,“为官不为”主要表现在:有抵触,“不愿为”;缺本领,“不会为”;怕出错,“不敢为”;没动力,“不想为”。这些现象生成的原因,从体制上看,主要是制度建设不完善,如问责、考核机制不健全、容错机制不完善,没有对领导干部权力进行有效监督;从个人因素来看,主要是领导干部个人的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薄弱以及部分领导干部“官德”的丧失等。从政治生态来看,局部“污染的”政治生态环境是“为官不为”现象生成的主要沃土,如新媒体的失范对领导干部的影响,传统文化中的糟粕思想等。 湖北省在治理“为官不为”方面取得了有效的成果,如荆门严查领导干部生活作风问题;咸宁拓宽领导干部接受监督新渠道;武汉强化问责机制建设。通过对“为官不为”理论与实践的分析,本文认为,治理“为官不为”必须坚持公平原则、实事求是原则以及为人民服务原则。具体措施上,首先,要正本清源,加强干部内在修养和能力培养,主要表现在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提高日常业务水平等。其次,要有依有据,完善制度体系。通过制定和完善法律,以良法治官,深化体制改革,革除体制性诱因;完善内外监督体系,加强内部监督,众志成城,强化群众监督作用,时代融入,发挥新媒体监督作用。最后,净化环境,提倡好勤恶庸,优化整体文化氛围,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关键词

新时期/领导干部/生活作风/问责机制/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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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导师

牟成文

学位年度

2018

学位授予单位

华中师范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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