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金融租赁监管法律制度研究——以金融租赁公司为视角

金融租赁监管法律制度研究——以金融租赁公司为视角

胡治永

金融租赁监管法律制度研究——以金融租赁公司为视角

胡治永1
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 1. 山东科技大学
  • 折叠

摘要

金融租赁是成熟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现代企业融资、商品流通的重要方式之一,它作为一种集融资与融物双重职能于一身的全新的交易模式,在国民经济和市场体系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金融租赁已经成为发达国家的核心产业,在促进企业产业升级、资本融通、盘活资产、技术革新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世界范围内已被诸多国家所普遍接受,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与银行信贷并行的另一大重要融资方式。租赁业在中国由来已久,但是现代意义上的金融租赁是在中国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后才被真正引入中国的。然而,由于中国金融租赁市场自身的经营理念、监管模式存在问题,国内市场体系、法律、财税、政策、监管等制度的不完善,严重阻碍了中国金融租赁业的发展。本文从金融租赁的基础理论考察出发,在对金融租赁的产生与发展、定义和功能进行了全面的概括论述后,对其性质进行了全新的界定,剖析了“金融属性”才是现代金融租赁的首要属性,在此基础之上深入剖析了中国金融租赁监管法律制度的现状并找出其存在的问题,在对比分析借鉴境外金融租赁业发达国家的先进制度和监管经验的基础之上,提出完善中国金融租赁业监管法律制度的对策和建议,为中国构建完善的现代金融租赁市场监管体系提供制度参考。

关键词

金融租赁/监管制度/性质界定/立法完善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经济法

导师

王晓冬

学位年度

2017

学位授予单位

山东科技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9
段落导航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