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权是新时代的主旋律,国家和社会尊重和保障公民的人权,力图健全和完善一系列法律制度,全方位地保护公民的生命、自由、权利、利益。人身安全保护令是2016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中引人注意的内容,其不仅为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提供有效救助手段和直接的法律依据,充分发挥事前预防的作用,还可以有效保障当事人的人身权利,充分体现了“有权利即有救济”的理念以及保障人权的精神和价值取向。衡量社会法治是否成熟的最基本指标之一,就是个人权利能否得到全面、充足的保护和尊重。在家庭生活中,家庭成员的人格权都应该得到法律的维护和保障。对家庭暴力由“事后惩罚”转为“事前预防”,更保障了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权利。人身安全保护令更好地为婚姻家庭中的弱势方提供保护,对于长期忍辱于家暴之下的弱势群体来说十分必要。作为一项保障家庭成员个体权利的新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实践,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呈现出一系列问题,包括申请人范围狭隘、作出裁定的机关设置不合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保护措施不全面、紧急情况下保护令作出时间过长、对申请保护令的次数限定模糊、对保护令延长期限的规定不明确、保护令措施与调解工作的协调不充分等,在制度设计上需要进一步完善。 本文立足于法理基础,分析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内涵、功能、理论基础,探索进一步通过法治化方式,健全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完善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措施和机制,充分地保护婚姻家庭中弱势人员的生命、人格、尊严以及其他各种权益。第一部分介绍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概念、类型、功能,通过梳理其起源,主要探寻英国、美国和中国有关人身安全保护令立法的历史演变,明确我国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不同于域外的民事保护令,继而明确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内涵和设立宗旨,进一步分析目前的具体种类和适用情况,结合其独立性、特殊性和预防性的特征,探讨人身安全保护令在禁止伤害、保障个人权利、稳定家庭关系和权利的救济方面的重要功能和作用;第二部分主要从人权理念、自由理念、法治理念和正当程序等方面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理作出分析,结合我国法治理念总结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基本原则,探讨了在未来发展中应遵循以人民为本、保障社会稳定以及公平与效率统一的价值取向;第三部分主要分析我国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具体法律适用,通过案例对比,总结该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依据立法和实践上的不足,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从申请人范围、举证责任分配、证据规则的明确、完善保护令种类和扩充强制措施、缩短紧急情况下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作出时间、审执分离、增设人身安全保护令与法律诉讼的关联条款、加强配套的综合服务和建立防治家暴诚信体系等方面提出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