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末民初,中国社会消费方式发生了明显的嬗变,尤其是社会中上阶层的消费方式,更加崇洋趋新赶时髦。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下层阶级也纷纷效仿,竞相攀比,影响到了整个社会消费风尚。1927-1937年期间,社会上仍然流行着崇洋奢靡的消费风气。公职人员是民国时期精英阶层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饮食服饰、休闲娱乐及婚丧寿宴等消费方式,极为奢侈,而且公职人员阶层的消费方式对中下阶层消费,甚至对整个社会消费风尚具有引领和示范影响,因此南京国民政府展开对公职人员消费方式的管控显得至关重要。本文综合运用凡勃伦的炫耀性消费理论和克里斯托弗·贝里的奢侈理论,采取文献分析、多学科交叉研究与比较的研究方法,首先分析清末民初中国消费方式嬗变的动力,论述洋货、民族工商业、国内交通运输业及广告事业的推动作用,分析嬗变的特点如崇尚洋货、奢侈消费与讲求虚荣;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揭示1927-1937年公职人员的消费概况,探讨此消费方式对国内进出口贸易与中下阶层消费带来的影响;着重探究1927-1937年南京国民政府对公职人员消费方式的管控举措,包括黜奢崇俭与消费民族主义消费观的提倡,以及对公职人员婚丧寿宴消费、不正当娱乐消费行为的管控,同时,提高国内奢侈品税率;最后分析政府管控的不足及效果不佳的困境因素,从而深化民国消费史和社会—经济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