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年来,特色小镇成为中国乡村建设的一个热点话题。全国各地的特色小镇建设都取得了可喜的成效,成为一个为多方创造共赢利益的生活和众创空间,给乡镇经济发展带来了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也在发展建设中暴露出许多问题,这些问题阻碍了特色小镇的建设步伐,也给特色小镇的参与者带来影响。而政府在特色小镇建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特色小镇建设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与政府在某些方面的责任履行不到位息息相关。由于特色小镇发展的时间较短,政府职能部门对特色小镇的管理经验不足,在工作中出现了行政权力过大、权责划分不明确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特色小镇的发展。因而,研究政府在特色小镇建设中责任履行的相关问题,及其对特色小镇的发展进行科学、合理的宏观调控和引导,是为了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促进特色小镇良性、快速发展。 围绕新时期特色小镇建设中政府责任的定位,从特色小镇和政府责任的相关概念理论入手,运用新公共管理理论理论、公共治理理论和企业家政府理论,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调查等方式,立足黑龙江省特色小镇发展现状,对黑龙江省政府在打造特色小镇过程中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和原因进行分析,发现政府在科学规划、管理模式、筹资渠道、法律制度、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原因造成了政府在特色小镇建设中存在产业开发中创新不足、行政权力过大、忽视后期发展、权责划分不明确、盲目追求政绩的问题,同时比较和借鉴国内外发展成熟的特色小镇的成功经验,如美国的格林尼治对冲基金小镇、日本的白川乡合掌村、德国的蒙绍工业小镇,国内的吉林绿园合心镇、杭州云栖小镇以及贵州旧州小镇,对黑龙江省特色小镇建设中的政府责任定位进行探析,并在此基础上从加强政府的政治责任、行政责任、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社会责任的角度对政府在特色小镇建设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