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诺齐克作为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坚持自由至上主义,捍卫个人权利,提出了以权利为核心的正义思想。他在《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一书中运用独特的著述方式详细地论证了持有正义理论,为探究正义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在学术界引发了有关正义理论的争鸣,为构建合理的正义理论提供了理论基础。 正义问题是一个历史性话题,不同时期、不同的学者对于正义有不同的理解。诺齐克的持有正义理论在福利社会展露弊端的背景下提出,平等分配受到质疑。他批判地继承了洛克、康德和斯密等人的思想,对现代自由主义平等正义观提出了质疑。持有正义理论以权利立论,并从个人权利理论出发提出了持有正义三原则,如果一个人的持有符合获取正义、转让正义和矫正正义原则就对其持有拥有权利,这份持有即为正义的。持有正义理论一经提出就引发了学界争鸣,罗尔斯、柯亨和麦金泰尔分别从自由至上、维护社会主义正当性和德性的角度批判了诺齐克的正义理论,揭示其理论存在缺陷。诺齐克承认其理论缺乏人情味,于是在后期思想中弱化了权利义务论立场,并平衡了个人权利和国家权力。本文客观分析了其理论的合理性和局限性,吸收理论精华,以期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正义体系。 文章运用了历史分析法探究持有正义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以及思想渊源,把握其理论发展脉络;运用比较分析法探究学者对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的批判,综合分析其合理性与局限性;运用定性分析法对诺齐克后期思想相关材料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