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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翻供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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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庭审翻供是我国刑事审判实践中一种较为常见的法律现象,特别是新的《刑事诉讼法》施行之后,有日渐增多的趋势。相对于全世界其他国家而言,我国的庭审翻供现象突凸表现,更为频繁发生,已成为审判人员倍感棘手的问题。审判人员在处理时,往往表现出厌恶、轻视、排斥,忽视了庭审翻供的价值。不实的庭审翻供固然耗费了司法资源,影响了诉讼效率,阻碍了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但是庭审翻供是被告人通过特殊的方式展示证据,从而维护自己辩护权的有效方式,据实的庭审翻供对查清犯罪事实,准确打击犯罪,避免冤假错案,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庭审过程中,要对翻供现象保持客观的态度。本文通过深入分析我国庭审中大量出现翻供现象的成因和造成的影响,结合我国审判人员处理庭审翻供的做法,针对该问题提出相关的应对策略,为保障法律的公正性、打击犯罪以及维护人权做出贡献。 本文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对口供的概念、证据价值及地位,庭审翻供的概念和特征、类型、性质及价值进行分析。庭审翻供是口供的一种特殊形式,指被告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否认审判前向侦查人员、检察人员所作的有罪供述和辩解,提出无罪或者罪轻的供述和辩解。它具有以下特征:(1)主体是被告人;(2)前提条件是要有原供的存在;(3)范围包括推翻原供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程度上足以影响定罪量刑;(4)时限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5)内容包括供述和辩解。就法律性质而言,它是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行为,所形成的庭审陈述是法定的证据形式。它具有证据价值及保护辩护权实现的价值。 第二部分是对庭审翻供的原因及影响进行分析。其原因包括由供到证的侦查模式、应当如实回答以及未明确规定不实翻供的法律后果等法律制度缺陷面导致的翻供,另外还包括了司法人员执法因素以及其他人为诱因而导致的翻供,对司法公正、人权保障、诉讼效率产生的重大影响。 第三部分是分析了我国法律对庭审翻供的规定以及实践中的处理方法,归结于审判人员的个人心理偏见和公诉方和审判方的过度配合。建议审判人员在处理庭审翻供时应遵循以下原则:法律不禁止翻供,不极端;改变自身的观念,不片面;审理前全面了解,有准备,同时在审查时做到: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对被告的庭审陈述认真听取,对翻供理由进行全面审查,充分审查相关供述和证据。 第四部分基于第二部分的相关阐述,针对性地提出应对措施,减少无理翻供的情况发生,保障诉讼效率,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具体的应对措施有:设置有限沉默权的同时,对被告人庭审不实翻供作出惩罚性规定;借鉴辩诉交易制度,设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排除非法证据规则意识,真正贯彻证据合法性调查程序;扩大律师的程序参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林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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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庭审翻供 口供 辩护权

硕士

法律

靳学仁

2017

华侨大学

中文

D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