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伽达默尔将理解看做一个本体事件:通过平等的对话,诠释者进入文本的问题视域,与之视域融合。这个理解过程被称为“效果历史”,突出对话的“应用性”本质,促进文本意义不断创生,引发我们思考如何处理文本的叙述和理解多样性之间的关系。 本文从哲学诠释学的实践本性出发,以“应用”概念为中介,论证理解就是将文本的视域纳入到自己的解释学境遇之中。在这个过程中理解者认识了自己的处境,并在“视域融合”中达到“共同理解”,走向团结。伽达默尔尤其关注文学艺术作为阐述诠释学实践意义的媒介作用,文学艺术是“效果历史”在审美领域中的象征,因此本文试图论述伽达默尔通过批判“审美意识”来为文学艺术经验的真理正名这一问题,并解释文学艺术经验指向意义整体和具有内在历史性的特征,说明文学艺术的真理就是通过文学艺术的自我表现实现的意义的展开,达到“耀现”。进一步证明文学艺术经验的实现就是文学艺术理解,文学作品的阅读是典型的“理解”事件,强调阅读者对文本意义的“参与”,其所具有的“应用”结构体现了实践的性质。通过论证其他艺术门类和诠释学现象,结合理解的语言性这一本体论转向,证明文学艺术理解具有诠释学的普遍意义。在此基础上,本文探讨了文学艺术的经验和理解具有实践反拨的意义,引向“善”的生活实践,实现美与善的统一。这包括两个方面:其一,在美的经验和理解中,人与自身和解,走向诗意的人生;其二,通过共鸣与对话,从“自我和解”的“善”走向共同体的“善”。伽达默尔的“对话”理论启示我们怀着“善良”的愿望去接受并反思他人的视域和意见,接受理解的多样性,成就更多的对话,参与到文学艺术的真理展开中,同之一道悲喜,自我教化。伽达默尔的“对话”、“教化”等概念将有助于我们继承并反思中国儒家“礼乐”教化以及现代“美育”思想,并进一步结合我国的实际发展情况,探索我国当下“审美教化”的合理路径与价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