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蜀王府为明代蜀王的宫苑府邸,建成于公元1390年,焚毁于公元1646年。2013年-2017年,成都文物考古研究所在东华门和成都体育中心一带,发掘揭露大面积的明代蜀王府建筑遗存,这一组建筑群平面为正南北方向布局,因发掘区相隔而分作南、北两部分,北部为水道延伸部分和水池(C4),水池内亦设置台榭、踏道、木构建筑等设施;南部主要为水道(G4),水道内设置水道、凸台、踏道、桥梁、木构建筑等设施。本文所研究的动物遗存均出自水池C4和水道G4中。 动物遗存共68798件,其中C4出土65339件,可鉴定标本22958件;G4出土3639件,可鉴定标本1503件。遗址中出土螺5件,鱼173件,两栖动物1件,爬行动物13件,鸟36957件,哺乳动物31829件。 出土动物中,数量最多的为鸟类,可见当时先民更多的以鸟类动物为食。从数量统计结果来看,家鸡和家鹅两种动物是先民最多食用的鸟类,可能先民对这两个种属有特殊的喜好。哺乳动物中,猪的数量是最多的,可见其在先民的饮食中占据很重要的地位;兔科的动物出土数量也比较多,成都地区至今仍存在的食用兔肉的饮食习惯,可能与此有关。遗址中猫、马、狗、豪猪、果子狸、熊、鹤、乌鸦作为食用后的遗存出现可能有着特殊的原因,其中猫和狗可能是王府先民饲养的宠物,马可能是王府饲养的以备出行使用的动物,而豪猪、果子狸、熊、鹤和天鹅则可能是王府园囿中豢养的观赏性动物。 蜀王府遗址出土的动物遗存,从保存状态来看,普遍破碎程度较高,但是在骨骼表面留有明显砍痕和切割痕的标本数量却并不多。推测可能当时先民使用的肢解动物和剥皮剔肉的工具(金属刀具)较为锋利,或者先民的肢解剔肉技术较为高超,不易在骨骼表面留下痕迹。 从不同骨骼部位的出土比例来看,无论是哺乳动物还是鸟类都显示出以带肉较多、口感较好的部位(四肢骨、脊椎骨等)为主,带肉较少、口感较差的部位(头骨、上下颌骨和蹄骨)则出土比例偏小。这一现象说明遗址中的主要动物(家猪、家兔、家鹅和家鸡等)大多并非就地宰杀的,先民可能与现今社会类似,在外集中采购肉量较多、口感较好的带肉骨块。 从死亡年龄来看,出土动物以成年个体为主,存在少部分的未成年个体,马、牛、狗、熊、豪猪和果子狸均为成年个体,未见未成年个体,进一步说明这些动物都应为王府内饲养时间较长的种属,其存在有着特殊的意义。 哺乳动物中出现病变情况的种属和病变症状都比较单一,以猪骨骼的骨质增生为主,可能是由于家猪年龄较大以及饲养中相关环境问题造成的。鸟类动物中,发现病变现象的种属比较丰富,以家禽为主;病变现象包括关节炎症(关节形变、骨质增生、骨质变化、骨骼融合)、骨折后愈合、两个部位骨骼融合和整体骨骼形变、血肿、骨骼肿大等,可能是由于饲养过程中家禽年龄较大或是饲养空间拥挤造成挤压或是家禽斗殴造成的。遗址中出土家禽的体型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可能与性别不同有关,也可能与品种不同有关。 依据动物遗存的出土状况、鉴定结果和保存状态,推断蜀王府苑囿遗址水池中出土的大量动物遗存应为短时期内快速堆积形成的。通过对动物遗存鉴定结果的各项分析,及与永顺老司城遗址出土动物的对比研究,认为这些遗存并非王府正常使用期间王府成员日常消费后留下的遗骸。结合相关文献记载,推测这些遗存可能是张献忠政权占据王府后,大规模的宴饮活动集中消费留下的遗骸。从处于上层的动物遗存多具灰、白、黑等程度较深的烧痕这一现象来看,很可能与张献忠政权撤离前焚烧蜀王府的事件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