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挥发性有机物VOCs(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是一类在大气光化学反应中能形成雾霾前体物的有机化合物。工业源作为VOCs重要的排放源,其排放的VOCs种类复杂,有毒有害,对环境及人体健康都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石化行业作为国家支柱型产业,其VOCs管控工作一直是众多行业管控中的重中之重。 首先,分析了当前石化企业废水源项VOCs排放量核算系数的准确性。我国与美国主要原油进口地不同,原油物性存在差异。此外,排放系数是美国1995年给出的,时效性较差,不满足当下国内石化企业排放现状。同时,废水集输、处理单元排放系数均有一定的适用范围,用该套系数来核算整个废水源项VOCs的排放量,准确性低。 其次,根据国内石化企业的地域分布、规模大小以及产品种类,选取9家样本企业进行布点采样、检测分析、核算排放量。在充分考虑到集输单元液相闪蒸和处理单元处理池密闭工况差异的前提下,当调节池未加盖密闭时,得到废水集输单元VOCs排放系数为0.032kg/m3,处理单元处理池未加盖VOCs排放系数为0.0168kg/m3,隔油、气浮、生化池加盖无尾气处理设施VOCs排放系数为0.0143kg/m3,隔油、气浮、生化池加盖有尾气处理设施VOCs排放系数为0.0044kg/m3,处理池全部加盖有尾气处理设施VOCs排放系数为0.0004kg/m3。 最后,选取7家石化企业进行验证。废水集输单元由系数计算得到排放量与实测值的浮动范围在4.0%-20.6%,处理单元浮动范围在2.1%-29.4%。采用Water9模拟验证处理单元排放系数的合理性,实测值与模拟值的浮动范围在1.6%-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