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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愿住院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权利保障研究

谷曼

非自愿住院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权利保障研究

谷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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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华北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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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长期以来,我国立法与实践对非自愿住院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权利的保障皆存在诸多问题,社会上一系列侵害精神障碍患者利益事件的发生使我们无法忽视这些问题的严峻性,应当去反思、探讨这一特殊群体的权利保障问题,以寻求解决之道,切实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对非自愿住院精神障碍患者的权利保障进行研究时,需要去平衡患者的医疗自主权与自身健康权、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而医疗是一个过程,包括入院诊断、治疗、护理、康复、出院等多个阶段。具体来讲,在非自愿住院精神障碍患者入院阶段,存在不正当诊断收治问题,这里涉及到精神障碍诊断的主观性与滥用、非自愿住院的诊断标准不完善、非自愿住院的决定主体不适格的问题。在治疗阶段,存在患者知情同意权的行使、妥善治疗权的获得与拒绝治疗权的实现面临很大阻碍的问题。在出院阶段,存在监护人监护权的滥用与患者长期滞留医院的问题,造成“出院难”这一困境。上述种种问题,分别从不同方面损害了非自愿住院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权利。因此,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与发展现状,并借鉴域外合理经验,必须采取措施去解决。应当尊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自主权,遵循最小限制原则;确立患者的预先指示权,防止近亲属监护权的滥用;增加“可治疗性”要件作为非自愿住院诊断标准,以实现治疗精神障碍的根本目的;建立针对非自愿住院治疗的司法审查或独立第三方机构审查制度,确保公平和程序正义;改善精神卫生服务,规范医务人员治疗护理行为;发展社区康复治疗,构建多方合作的权利保障体系。

关键词

精神障碍患者/非自愿住院/医疗权利/权利保障/医疗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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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法律

导师

崔玉明

学位年度

2019

学位授予单位

华北理工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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