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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视角下的盈余管理研究——以同洲电子为例

贺志雄

基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视角下的盈余管理研究——以同洲电子为例

贺志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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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华东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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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市场流动性不足,对企业来说融资难和融资贵成为企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然而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成熟与完善,给资金需求者提供的融资方式也呈现多样化,股权质押就是其中之一。股权质押以能够给资金需求者提供更快、更多的资金且不丧失对股权的控制而受到资金需求者的青睐,这也导致近几年股权质押在我国呈现爆发式的增长。控股股东通过股权质押获得资金的多少与所质押股权的价值密切相关,价值越高,获得的资金就越多,因此在质押前,控股股东就具有强烈的“盈余操控”动机,通过调节企业的盈余进而影响股价,以达到取得高额贷款金额的目的。在股权质押过程中,控股股东为了稳定股价,存在通过盈余操纵来达到降低股价波动带来损失的动机。因此,加强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与盈余管理的研究就非常有必要。 本文选取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研究对象,采用均值回复应计利润模型、Roychowdhurym模型和综合衡量真实盈余管理指标REM对同洲电子控股股东进行股权质押后的盈余管理行为进行测度分析。文章首先归纳了国内外学者对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研究和对企业盈余管理的研究以及对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盈余管理作用机理相关的研究;其次介绍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和盈余管理的概念以及相关的理论,本文的理论基础主要有信息不对称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不完全契约理论;然后在现有文献和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案例分析,从同洲电子控股股东的质押历程和动机以及股权质押对盈余管理的作用机理入手,分析其可能存在的盈余管理表象,再通过盈余管理的计量模型,测算其盈余管理的程度并分析其盈余管理过程中具体运用的手段;最后分析股权质押导致同洲电子进行盈余管理的原因。通过研究发现,同洲电子控股股东进行股权质押后,可能会导致企业更为严重的盈余管理行为,且更倾向采用真实盈余管理方式而非应计盈余管理方式来进行盈余调节,并导致公司盈余质量下降。 针对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企业盈余管理的影响,本文认为政府部门需要加强对股权质押的监管,包括法律法规的完善以及信息披露的完善;质权人要加强对整个过程的监督,包括质押前加强对出质人的信用调查,质押时增加限制性条款,完善合同条款,质押后不定期对出质人进行调查;对企业自身来说需要优化公司治理机制,重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由于本文采用的是案例研究,由同洲电子一家企业的个别现象可能难以代表整个资本市场的现象,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和片面性,未来还需要通过更多的案例研究进行分析和观察,以得到更有说服力的结论。

关键词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盈余管理/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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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会计

导师

刘萍

学位年度

2019

学位授予单位

华东交通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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