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观护帮教个案的实践探索——以兰州X检察院为例

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观护帮教个案的实践探索——以兰州X检察院为例

刘洪

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观护帮教个案的实践探索——以兰州X检察院为例

刘洪1
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 1. 甘肃政法学院
  • 折叠

摘要

2013年,我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中,设立专门章节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相关诉讼制度进行规范,颁布以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为主要适用对象的附条件不起诉和观护帮教制度。观护帮教制度以“观护、教育、安置”为目标,重点关注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暴露出的成长监护缺乏和持续的跟踪帮教缺乏问题。具体由检察院同各类司法背景社工机构以及社会力量合理使用相关社会资源和专业理念、技能,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开展个性化、专业化的观护帮教,为促进其能够顺利回归社会,开展的兼具司法与社会性的活动总称。经过六年的施行,形成以北上广为代表的观护帮教先进模式。同时,在各地适用此制度时也显露出,附加条件缺乏可操作性,执行内容无明确规范,执行主体有较大自主权等问题。 本文主要以兰州X检察院为例,针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的观护帮教个案的实践做出解释。本文的观护帮教对象为,客观上实施了情节轻微的犯罪行为,被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观护帮教决定的未检青少年。由于兰州X检察院首次引入司法社工进行观护帮教,没有本地经验可供借鉴,遂通过分析北京及上海地区,观护帮教制度的运行模式及做法,寻找可供兰州参考的经验。通过分析发现,北京的观护帮教属于政府主导-司法社工引领型,倾向于各部门联合行动并对社会力量及相关资源合理使用;上海的观护帮教注重“专业化模式-社会化帮教”型,偏向于将观护帮教交由社会力量进行。在借鉴北京上海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接案社会调查、社会调查问题归因分析、设计观护帮教方案、观护帮教实务、结案评估几个方面,对X检察院委托的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及个案观护帮教。通过社会调查及观护帮教的开展,记录了观护帮教实务过程,并提出兰州地区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观护帮教个案发展的探索建议及个案观护帮教实务的反思和改进策略。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观护帮教个案/司法社工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社会工作

导师

任文启

学位年度

2019

学位授予单位

甘肃政法学院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9
段落导航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