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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审判改革视野下的家事证据调查制度研究——以德阳市旌阳区法院少年家事审判为例

韩小双

家事审判改革视野下的家事证据调查制度研究——以德阳市旌阳区法院少年家事审判为例

韩小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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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西南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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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家事纠纷本身具有法、理、情结合的特点,使其与以财产纠纷为主的普通民事诉讼应具有不同的诉讼理念。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家事纠纷出现很多新的案件类型,若继续适用以财产为主的普通民事诉讼程序审理案件则很难解决当前面临的诸多问题。最高院决定开展家事审判改革,全国100多家法院纷纷加入试点中,开始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审判模式和审理机制,其中一个亮点就是引入家事证据调查制度。现阶段,家事证据调查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改革内容,处于改革试点的初级阶段,制度内容还不完善,需改进的地方还很多。因此,本文的焦点聚集在家事审判改革进程中家事证据调查制度研究,结合旌阳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的实践经验,从立法层面、司法层面来分析家事证据调查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并结合国内外的经验,对完善家事证据调查制度的法律规制提出自己的建议,以期对构建我国专门的家事证据调查制度以及将来制定家事诉讼法贡献绵薄之力。 本文的主要内容,除“导论”和“结语”外,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从学理角度分析家事证据调查制度存在的法理基础。笔者将从家事纠纷的特征、家事诉讼与普通民事诉讼的区别以及适用范围来分析家事证据调查制度存在的法理基础,再分析推行家事证据调查制度必要性和可能性。 第二部分,从运行实效角度分析家事证据调查制度的现实基础和障碍。笔者从立法现状、实证考察并结合裁判文书网上案例分析家事证据调查制度的现状,立法上家事证据调查制度存在调查员法律定位不明、调查程序不一等问题,以及司法实践中没有符合家事案件特点的证明责任分配和证明标准,无相关的监督考核机制等问题,并对相关原因进行剖析。该部分重点在家事调查制度推行障碍的问题检视。 第三部分,从规范构造角度分析家事证据调查制度的经验检视及完善。对德日和我国台湾地区的家事调查制度进行探讨,总结对我国家事证据调查制度切实可行的经验。最后提出对构建我国家事诉讼法中家事证据调查制度的构想,从法律制度层面、司法实践操作层面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关键词

家事审判/家事证据调查/制度构建/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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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法律(非法学)

导师

梁继红

学位年度

2018

学位授予单位

西南财经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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