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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法律研究

张营营

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法律研究

张营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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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华南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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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人力资本崛起的知识经济时代背景下,以及两权分离的现代企业融资稀释股权的发展路径中,离不开人力资本与公司治理这两条主旋律。前者,随着知识资本地位提升而成为活跃的经济资源,人力资源的重要性亦得到彰显。其中,当以公司重大战略问题的决策者、推动企业持续增长的引领者等特殊性人力资本投入者——公司创始人最为突出。后者,两权分离的现代企业在成长、扩张的过程中需要不断融资,故创始人的股权可能会被反复稀释,以至于在公司能够上市时创始人可能已沦为小股东。据此,创始人如何在两权分离、股权不断被稀释的企业中既能维持公司控制权,又能用公司股权进行融资是公司治理的难一大题。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正是对此的大胆实践:通过全新的合约安排、制度设计以应对在天平两端的知识与资本之间的微妙变化,进行公司治理并维持控制权。其逻辑在于,一方面在两权分离的企业融资稀释股权过程中维持公司控制权;一方面肯定创始人价值,保障创始人利益。与此同时,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也饱受诸多非议,本文主要解决如何运用全新的合约安排与制度设计,以激发知识资本的创造力与价值,璧合人力资本与财物资本这一现下公司治理难题。

关键词

合伙人制度/公司章程/控制权/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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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民商法学

导师

喻磊

学位年度

2019

学位授予单位

华南理工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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