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推进,国家、省和市各级都在大力推动本级事权向下一级政府下放。事权下放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环节,但在“放管服”改革的大背景下,如何才能使那些下放事权被地方政府顺利地承接起来,从而避免出现管理上的“真空”,达到优化服务的改革目标,是当前改革的重中之重。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要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因此,在推进“放管服”改革过程中,有必要对地方政府所承接的事权进行清理和规范,以促进其全面、有效地履行所承接的事权。广东省委、省政府正是在此背景下大胆尝试,率先推进强市放权改革,期望通过政府事权下放改革为地域发展提供体制机制支持,为地方发展注入全新动力。 从当前我国的现实和学术研究情况看来,事权下放的理论研究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形成全面整体的理论体系,难以为地方政府有效开展事权下放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和做法借鉴。因此,本文试图以广东省开展强市放权作为个案,综合运用了文献分析法、半结构性访谈法和实证分析法,全面梳理我国政府事权改革方面的政策规定,回顾广东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历程和现状,通过论述广东省向广州、深圳市下放省级管理权限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从改革出现的问题入手,在学习借鉴国外事权改革或事权配置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分析政府间事权配置改革的影响因素,探讨并提出符合区域实际的地方政府事权下放原则,最后总结得出从增强事权配置改革的系统性、健全事权配置改革评估机制、借助“互联网+”平台推进部门间协同、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创新等方面对地方政府事权下放改革提出优化建议。 希望本研究能够填补我国政府事权下放改革研究的空白,同时对我国地方政府开展事权下放改革提供一定的决策参考和做法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