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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连带责任问题研究

苗亚菡

劳务派遣连带责任问题研究

苗亚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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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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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在2007年首次将劳务派遣连带责任问题以专章专节形式予以规制,在短暂的一段时间内中国处于单方连带责任模式,随后公布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弥补了单方连带责任的不足,至此中国形成了双方连带责任的立法模式,加强了对受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保护。针对劳务派遣实践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中国在2012年又一次进行修改,在责任承担方面,由较为完善的双方连带责任转变为单方连带责任,加重了用人单位的负担,并且对于双方承担责任的具体方式,范围和追偿等方面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这导致实践中劳动者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本文以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为基础,以比较分析、案例分析为出发点探究连带责任的承担主体、承担方式、追偿制度以及承担责任的损害范围问题。 本文共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引言,该部分阐述了本文的研究目的以及研究意义,国内外有关劳务派遣连带责任现状研究,研究方法和创新研究。 第二部分为中国劳务派遣连带责任立法现状考察,本章共为两个部分,包括中国劳务派遣连带责任的理论基础和发展历程,中国有关劳务派遣连带责任的学说不一,观点有异,第一部分主要对中国目前主流的关于劳务派遣法律关系的学说进行梳理,第二部分展示了中国劳务派遣责任承担方式由双方连带转变为单方连带责任的过程。 第三部分阐述了中国劳务派遣连带责任的立法缺陷,也是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该部分包含以下几个内容,首先连带责任承担主体规定不清,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在用人单位损害劳动者的情形下,用工单位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其次连带责任承担方式不清,两单位承担的连带责任到底是一般连带还是无限连带并无进行细分。再次,在两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之后的追偿问题以及连带责任制度的适用范围方面规定缺失导致实践过程出现裁判混乱现象,对以上几个问题进行列举并以判例形式说明。 第四部分对中国劳务派遣连带责任的立法缺陷进行成因分析,由于中国目前单方连带责任是建立在一重劳动关系基础上发展而来,理论基础的选择导致立法路径偏差,不能全面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应对此进行修正。 最后一部分为中国劳务派遣连带责任制度的规范实现,是对第三部分立法缺陷进行回应,该部分采取比较分析法,借鉴其他国家有关劳务派遣共同雇主理论及其他相关规定,提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完善措施。 本文以修改后的劳务派遣连带责任为基础,对比修改前的劳务派遣连带责任制度,结合实务判例和国外共同雇主理论,分析基于中国国情到底应当如何适用连带方式,细化责任承担方式,扩大赔偿范围。笔者认为适用双方连带责任更有利于保护中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适用单方连带责任会加剧用人单位的负担,放纵原本应当承担责任的用工单位逃脱制裁,使得市场失衡,更进一步说,用工单位也是劳动力的受益方,单方连带责任在用人单位无力保护劳动者权益时,免除了用工单位的责任将不能保证劳动者得到及时的救助,不利于社会稳定,容易激化社会矛盾。因此,笔者在本文中阐述自己的主要观点,阐明适用双方连带责任的优势。

关键词

劳务派遣/连带责任/损害赔偿/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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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企业法实务

导师

战东升

学位年度

2020

学位授予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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