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6月30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从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出发,首次提出“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的指示。县域政府作为中央政策与人民群众的连接点,承担着宣传国家政策、执行上级政策以及反馈政策、反馈民意的桥梁作用,承担着基层治理的重要作用,必须要保证县域政治生态的风清气正。 县域政治生态是对县域层面政治系统发展环境和发展趋势的反应,也是对国家权力与社会力量互动关系的体现,具有基层性、复杂性、脆弱性三个特征。本文采用定性分析法、文献分析法的研究方法,在对核心概念的理解基础上,以官员的廉洁程度、选人用人、公私“关系”和党群关系四个方面作为县域政治生态建设的衡量指标。并结合河南省党纪政务处分的45名县域官员具体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从具体案例出发探索我国县域政治生态建设实践和具体状态。十八大以来,我国县域政治生态建设采取了很多措施,也取得初步成效。但是当前县域政治生态建设仍然出现了腐败、选人用人不合理、“关系”文化浓厚和党员脱离群众的问题。 政治生态建设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尤其在我国社会转型期,传统性与现代性对政治行为主体共同产生作用。官员权力集中与公民政治参与之间存在冲突、选人用人制度保障功能不足、传统文化理念与官员晋升现实需要以及党群观念和执政能力面临考验,是县域政治生态建设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对此,应规范权力要素、完善制度要素、重视文化要素和关注主体要素,以进一步推进我国县域政治生态建设的实践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