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科技改变生活,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十九大报告中,曾50多次提到科技、强调创新,凸显了我国以科技创新驱动国家全局发展的重要性。当前,以美国、日本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早已将科技创新政策的研究制定和执行作为引领科技发展的重要保障,他们对政策执行研究起步早、发展比较成熟。中国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还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各方面的不成熟导致很多人才流失、成果转移,对我们国家都是巨大的损失,中国是科技大国,距离科技强国还要一定距离,要实现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蜕变,离不开科技创新政策的引导和保障。 目前,学术界对科技创新政策研究颇多,对政策执行偏差研究的成果也不少,但对科技创新政策执行偏差研究就较少。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实证分析法和理论分析法,以山东省C县为例,通过总结山东省欠发达地区C县在科技创新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偏差,结合史密斯政策执行过程模型,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尝试从提高科技创新政策质量、规范政策执行机构的主体行为、增强目标群体对科技创新政策的认同感、营造有利的政策执行环境和健全政策执行的监督机制等方面提出强有的矫正方法。 通过对C县的科技创新政策执行偏差及矫正对策的研究,理论上,有助于丰富公共政策理论,尤其是公共政策执行理论,充实了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科技创新政策执行的研究内容;在实践中,为基层县政府出台科技创新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证支撑,在执行科技创新政策过程中具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