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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机制下发电企业碳排放权的确认、计量与披露研究--以国电集团A发电企业为例

范晓亮

碳交易机制下发电企业碳排放权的确认、计量与披露研究--以国电集团A发电企业为例

范晓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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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北京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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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作为全球第一温室气体排放国,对于节能环保、低碳发展的问题有着刻不容缓的责任,所以低碳经济在我国被大力的推崇。随着低碳经济的不断发展,碳交易活动便由此而产生。但我国企业目前传统的财务会计对碳交易事项并没有针对性的核算,企业编制的财务报告也满足不了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所以在基于碳交易机制下,企业关于如何对碳排放权进行确认、计量以及披露从而显得越发重要。发电行业作为碳排放的一个重要领域,近几年节能减排方面的措施也卓有成效;同时,在2017年发改委发文,把发电企业作为首个纳入碳交易市场的领跑者。所以如何对发电企业的碳交易事项进行碳会计处理的需求更是迫在眉睫。因此本文研究的问题是:碳交易机制下我国发电企业对于不同发电方式碳排放权该如何进行确认计量以及相关碳信息披露。 本文以已有的研究成果作为基础,基于碳交易市场、可持续发展、信息不对称等相关理论,对发电企业的碳排放权的确认、计量及披露进行研究。 本文主要针对的是首先开放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的发电行业进行研究,根据国内外碳交易发展现状结合发电企业的特殊性与实施碳会计的迫切性,分析得出发电企业实施碳会计处理的必要性。再根据发电方式的不同把发电方式分为传统发电方式与新能源发电方式,再分别对这两种发电方式进行排放权的确认与计量,同时对碳相关信息进行披露研究。分别从碳排放权的来源与用途的不同进行分析该如何进行确认与计量,最后企业的碳会计相关信息如何在报表中得以体现。再以国电集团A发电公司为例,对其公司不同发电方式的碳会计交易事项分别进行确认与计量。最后,本文把A公司的碳交易事项通过表内表外相结合方式进行披露,验证方法可行性。 通过对发电企业碳排放权确认计量及披露的研究,将会使会计学科内容更加丰富,碳会计理论更加完善。使碳会计信息使用者能够得到其所需的碳会计信息,从而从多个方面对企业进行评估,同时增强了大众的监督力度,鞭策高排放的企业充分挖掘减排空间。

关键词

发电企业/碳排放权/碳交易机制/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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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会计

导师

丁慧平

学位年度

2019

学位授予单位

北京交通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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