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等教育质量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核心要素,评估是质量得以保障并良性提升最为行之有效的方式。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需求导向日新月异、社会问责制的逐步引入以及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迫切要求高等教育机构在质量保障与评估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等相关方面做出根本转变,这也是新时期推动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题中之义。 台湾高等教育评鉴始于1975年,迄今为止己基本建立了全面系统的高等教育评鉴制度。本文主要通过探讨两种平衡(即绩效责任与发展改进两端教育目的之间的平衡以及教育行政部门与社会评价组织和高校之间的权力让渡与角色平衡)的动态演进过程如何具体贯彻在台湾高等教育评鉴实践中,促进推动台湾高等教育评鉴机制的完善、品质保证系统的确立以及高等教育品质保证制的转型。 首先,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尝试对台湾高等教育评鉴制度的发展阶段进行新的时期划分,以进一步并厘清不同时期政策与法律建构的制度环境与社会环境如何在两种动态平衡中发挥作用。继而以台湾高等教育专责评鉴机构——财团法人高等教育评鉴中心为线索,通过对其承台湾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所办理的第二周期“校务评鉴”“系所评鉴”两种主要制度评鉴实践的程序和结果进行分析,得出结论:行政力量在高等教育评估制度探索初期对制度建设框架的构建起到至关重要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政府的角色定位要充分考虑到外在的社会、经济、文化环境对制度模式的形塑与制约;执行通畅的高等教育评估制度可以兼顾绩效责任与发展改进之间的平衡,而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的顺畅运行需要政策与法律建构与之相适应的制度环境,也需要高等教育社会专责评估机构的积极参与,更需要高等教育机构从内部重视人才培养质量和大学建设成效的提升。以期为大陆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的完善以及高等教育质量文化建设提供一些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