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股权质押作为资本市场不断发展的产物,越来越多地被上市公司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方式在实际中普遍运用。尤其是近几年来,上市公司大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进行质押来获取融资受到越来越多的青睐。上市公司作为资本市场和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参与者之一,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而民营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与国有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相比更为集中,大股东权利受到的制衡约束更小,导致部分民营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率偏高,蕴含较大的风险隐患。特别是在企业“去杠杆”的政策背景下,民营上市公司高融资杠杆现象将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股权质押融资风险状况进一步突显。鉴于股权质押可能导致的风险以及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在2018年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在集中度管理、融入门槛、融出规模、质押率管理方面进行了修订,以更加符合资本市场实际发展状况。根据Wind数据库的统计,截止2017年底,在A股3593家上市公司中,市场参与股权质押的个股多达3432家,数量占比高达96%,也就是说几乎所有的A股上市公司均存在股权被质押的情况,其中大股东股权质押的比例达到100%,大股东股权质押的现象已经作为一种普遍现象存在。基于以上背景,本文提出的研究问题是:大股东股权质押前后对上市公司企业行为产生的影响是什么? 而本文的案例研究对象之所以选择冠福股份,是因为冠福股份股权质押的频繁程度更甚,公司主要大股东林氏父子股权质押比例高达99.98%,几近100%,公司的控制权面临转移的风险,所以本文选取这个典型的案例作为研究大股东股权质押前后对上市公司企业行为的影响研究对象。本文在基于以上研究背景和案例选择的基础上主要的研究内容是:冠福股份大股东股权质押给上市公司行为产生的影响是什么?具体从三个方面来分析:冠福股份股权质押行为产生前公司的基本情况是怎么样的?股权质押行为出现后对公司企业行为(盈余管理、投资行为、融资行为、分配行为、治理和评价行为、内部控制行为)的影响有哪些?防范股权质押风险的建议。 本文主要的研究结论是:股权质押对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方式、融资方式、融资规模、投资对象、投资用途、分配方式、分配比例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本文的创新点是:关于股权质押的研究较多的集中在对公司业绩、公司价值的影响,目前研究股权质押出现前后对企业行为的产生的整体影响的相关研究比较少。本文将结合新环境下政策新规关于股权质押的规定,就如何防范大股东通过股权质押行为所带来的风险进行管理和建议。本文的研究意义在于:通过分析股权质押出现前后对上市公司行为的全方位分析指出股权质押导致控制权转移的过程和风险以及建议管理。